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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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保卫处副处长(武装部副部长)岗位职责

 

一、协助处长做好学校治安、交通、消防、政保、综合治理等项工作,当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。

 

二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各部门落实治安、消防管理规定和防范措施;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刑事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事故的查破及善后处理工作。

 

三、根据上级公安、国安机关的部署,开展政情、社情调查,及时掌握信息动态,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 

四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,协助处长对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落实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政保、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。

 

五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,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,加强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的登记、管理工作。

 

六、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隐患检查、排查工作。

 

七、协助处长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及业务能力。

 

八、协助部长制定本校学生军训计划,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安排有关国防教育课程,做好征兵和拥军优属相关工作。

 
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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